一、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
(一)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:
1、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;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;
2、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;
3、责令停产停业的;
4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。
二、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有哪些程序 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:
(一)当事人要求听证的,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;
(二)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,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、地点;
(三)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,听证公开举行;
(四)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;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,有权申请回避;
(五)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,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;
(六)举行听证时,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、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;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;
(七)听证应当制作笔录;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。
三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其一,保障诉权对裁判权的制约。
其二,维护庭审中集中审理。
其三,实现庭审中的控辩平等武装。
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情形: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;当事人要求听证的,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。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。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:
(一)当事人要求听证的,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;
(二)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,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、地点;
(三)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,听证公开举行;
(四)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;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,有权申请回避;
(五)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,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;
(六)举行听证时,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、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;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;
(七)听证应当制作笔录;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。
标签: 行政处罚听证适用范围 听证申请人 公安机关 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程序一、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行政许可在特定情形下可以撤...
行政许可程序一、申请撤销行政许可程序(一)启动1、依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启动。《...
行政许可程序一、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情形:行政机...
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区别(一)适用范围不同。《办法》第...
行政许可程序一、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(一)适用听证程序的许可事项。1、法律、法...
凡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郑州市,并在本市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结婚登...
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结婚条件1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...
离婚诉讼涉外婚姻处理原则1、我国一般原则。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...
Copyright 2004-2022 fawuwang.com.cn 版权所有
有害信息举报
微信扫码咨询